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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道就在明天》

2024-03-29 15:15:24来源:阅读:-

还好人于海洋一个公道就在明天

——读著名作家康锦达推出的系列报告文学《东北人物故事》“救火者”于海洋的复杂与独特有感

读著名作家康锦达推出的系列报告文学《东北人物故事》“救火者”于海洋的复杂与独特,我被不可言喻的疑惑所困惑。我是一名记者、作家,多年来,我写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,但在我的脑海里却无论如何编织不出这样的故事,甚至不敢想象这样的故事是真实的,但作家康锦达没有一丝一毫的编造。朗朗乾坤,开明盛世,在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,意气风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进的今天,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发生呢?

于海洋,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机关干部、企业家,胸怀大局,主动为政府分忧解难,挽救了两家濒临破产的企业,让下岗工人重新有了工作和收入,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,竟然锒铛入狱,天理何在?令人匪夷所思。

作家康锦达是这样描述的:成立于1998年的富通公司,系股份制企业。公司成立后,没有一分钱货币资本和流动资金,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混乱,成了某些人敛财自肥的平台和工具,于海洋把这个乱摊子接过来了。于海洋在市长办公会上表了态,我借钱也要把富通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。结果,于海洋解决了遗留供暖问题,煤气开拴问题,支付了小区电力配套工程费,解决了职工工资,摘掉了欠税大户的帽子,成为和平区重点税源纳税户,连当时一位副市长都感慨地说,于海洋把这个中纪委挂牌督办的烂摊子解决了,不容易啊。

作家康锦达非常善于用事实说话,他采访原沈阳浑河委副主任于绍军,已耄耋之年的老人说,于海洋为什么能管新世界六个亿的拆迁费,说明不仅政府信任他,投资方也信任他,他做事公道磊落,不伸手,不心黑。康锦达还列举了一位副省级领导说的话:“我认识于海洋这个人30多年了,我有一个感受,他当官时,是仗义济人,是尊法护商,经商时,是先公后私,有钱时,是福不独享,济贫助困。接手辽阳顺峰矿,自己筹借了一个亿资金,使矿山进入机械化规模开采,在不到三年时间就缴了4021万的税,这些事是历史,是有真实依据的,辽宁的经济发展,需要这样的人。然而在辽宁省原公安厅长李文喜的操纵下,却把一个有功的人变成了一个有罪的人,更蹊跷的是检察院都撤诉了,李文喜仍授意给于海洋扣上了贪污罪。一个民营企业有自己贪污自己钱的吗?而两个企业1000多人,却因此面临失业,没饭吃的困境。更奇怪的是,李文喜被判刑入狱后,无罪之人于海洋身上还背着污点。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变高,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。于海洋却从2019年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。

千百年来,人们一直在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,我国法律文化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承。据《说文解字》阐释,在汉语中,“法”的古体是“渡”,“渡”刑也,平之如水,从水腐,所以触不直者,去之,从去。在古代,法主要表现为“刑”或“刑律”,“刑”既有刑戮,罚罪之意,也有规范之意,“腐”也称獬豸。是神话中的独角兽,它公正不阿,能辨曲直,见人争斗就用角去顶撞坏人,善断是非曲直。由此不难看出,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,法律寄托着人们惩恶扬善,匡扶正义价值追求。

由此,读作家康锦达的系列报告文学《东北人物故事》“救火者”于海洋的复杂与独特,让我不由想起电影《第二十条》里检察官说的一句话,我们办的不是案子,是别人的人生。”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。”我相信,在社会主义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,法律绝不会成为助纣为孽的工具,还好人于海洋一个公道肯定就在明天。

牛茂杰

2024年3月2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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